第1652期初审公告:2019-06-20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:
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8类通讯服务的XIAOMI MIMOJI商标初步审定,予以公告如。
异议期限自2019-06-21至2019-09-20止。
第[36279132]号
2019-01-31
XIAOMI MIMOJI
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
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
请以商标公告图为准。
第1664期注册公告(一):2019-09-20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:
下列刊登于2019-09-20第1664期商标注册公告(一)的商标,公告期满,核准注册,予以公告。
商标专用期限自至。
36279132
XIAOMI MIMOJI
38类
第1731期注册公告(二):2021-02-13
跟进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、第三十五条、第三十六条及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二
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,下列商标经异议审查或不予注册复审予以核准注册,予以公
告。其专用权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(二)三个月满之日起算。
36279132
XIAOMI MIMOJI
38类
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予以核准注册
1731
初审公告的全部商品/服务
第1719期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公告:2020-11-13
36279132
XIAOMI MIMOJI
38类
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
********公司
第1677期无效公告:2019-12-27
36279132
XIAOMI MIMOJI
38类
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暂无
如公告图所示。